22日,记者从枣庄市财政部门获悉,2012年1至6月份市级财政已拨付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6.6亿元,有效地支持了枣庄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为确保城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需求,今年财政部门整合一般预算、转移支付资金以及历年结转收入等其他财政资金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住房保障方面安排31207万元,较上年预算同比增加7207万元。目前中央和省财政已下达枣庄市保障资金58625万元,对减缓枣庄市的资金压力起到积极作用。
为促进城乡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枣庄参与制定出台了一系列税费减免优惠政策。如庄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棚户区改造、旧住宅区整治一律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实行行政划拨方式供应,并将棚户区改造项目产生的土地出让金返还给当地政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