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滕州物价局公布了查处的6家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违规行为,其主要表现在房地产开发企业明码标价工作和备案执行情况不到位。目前,物价局已经对违规单位分别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
继今年6月份对滕州辖区内的房地产企业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进行了拉网式检查后,近期滕州市物价局对滕州部分房地产企业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工作和备案执行情况又进行了重点检查。从检查的情况看,滕州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工作逐步规范,但仍有部分房地产企业存有侥幸心理,明码标价工作和备案执行情况不到位。
经查发现,滕州市城关镇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销售清河尚城小区商品房)在明码标价销售商品房时,共有424套商品房没有按照规定内容标示层高、户型、前期物业服务项目等内容。
山东美铭投资置业有限公司(销售苹果花园小区商品房)在明码标价销售商品房时,存在所售商品房没有按规定内容标示层高和付款方式等内容,其中,住宅商品房1056套,非住宅商品房62004平方米(包括营业房、储藏室、车位、车库)。
山东润恒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销售润恒第一城小区商品房)在明码标价销售商品房时,共有333套商品房没有按照规定内容标示层高和前期物业服务公司等内容。
滕州市城郊房地产开发公司(销售丽都水岸小区商品房)在明码标价销售商品房时,共有357套商品房没有按规定内容标示付款方式、车位配比率、前期物业公司名称和物业服务项目等内容。
滕州市鼎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销售西部放歌小区商品房)在明码标价销售商品房时,存在所售商品房没有按规定内容标示层高、储藏室、前期物业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等内容,其中住宅商品房595套,非住宅商品房10597平方米(包括5套营业房,其余是储藏室和车位)。
滕州丰盈房地产开发公司(销售阳光国际小区商品房)在明码标价销售商品房时,没有按规定标示层高。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滕州市物价局依照有关规定,对违规单位分别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他们严格执行文件规定,限期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