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扫码关注
微信扫一扫
二维码已过期请点此重新获取
点击刷新
请使用手机微信扫码完成登录
9月15日,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通知》。
《通知》显示,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支持刚性及改善性住房需求,减轻缴存职工支付购房首付款压力,自9月15日起,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本部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济南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或存量房,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本通知自2023年9月15日起执行。
国资·公园里
待更新
城建·梁庭春晓
亿恒·和畅园
国资·龙云晟景
Copyright? 2006-2025 tzfcw.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单位:滕州信息港 网站备案编号:鲁ICP备15029564号-6 地址:滕州市解放中路中央城B区商务楼3F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632-5502111 举报邮箱:9344603@qq.com
滕州房产网 官方客服热线
0632-5502111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六8:00-17:00
使用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