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商品房销售条例》的规定,经审查,我局对滕州市亿丰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建设的滕州市火车站站房两侧改造工程非住宅做出准予商品房预售许可决定,《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滕房预售证第2011-01号。该项目位于滕州市荆河路北侧,大同路火车站广场西侧。批准预售总面积28040平方米,共计620套。
商品房预售许可相关内容可登陆滕州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uploads/news/www.tzzzfdc.gov.cn)。
特此公告
滕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1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