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住宅小区车位(库)管理,改善住宅小区及周边停车条件、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和城市环境,同时,借鉴外地体验式营销模式成功经验,市住建局决定在国有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项目中开展车位(库)试用活动。
本次车位(库)试用活动为免费试用,活动期限三个月,试用范围为市住建局辖属国有房地产企业、山东滕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滕州供销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项目的车位(库),试用对象为车位(库)所在小区的业主。按照市物价局、住建局《关于重新公布我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及停车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滕价发〔2016〕58号)规定,仅收取水电费等基本物业停车服务费(不超过20元/月/车位)。
截止目前,城建集团共为市民提供地下停车位2304个,己申请使用业主1376个。房管局辖属国企开发的和家园小区提供临时试用车位237个、缇香郡小区提供300个车位,已有424户小区业主签订了试用协议。在中央城、涵翠苑、阳光丽景等小区对未销售的车位进行梳理,全部对业主予以试用,目前,中央城试用办理274户;涵翠苑办理249户;阳光丽景50户。墨乡圣府对外开放的95个免费体验停车位全部租赁完毕。下一步,住房办安居开发中心将根据小区业主的需求情况,适时增加免费体验停车位,更好的服务广大业主。
通过本次在国有房地产开发项目中开展车位(库)试用活动,进一步提升了居民购租车位(库)意愿,缓解了车位(库)库存压力,提高了住宅小区车位(库)利用率,有利于全市形成规范有序、安全便利、协调发展的住宅小区停车格局,促进我市创卫工作高效开展,全面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城市。